陕教基二〔2015〕11号
各市(区)教育局,韩城市、神木县、府谷县教育局:
为进一步推进新媒体、新技术深入应用,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,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经研究,陕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中小学微课大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,由陕西省电化教育馆和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承办。本次大赛由陕西电信提供技术支持。
为做好本次大赛的指导和组织工作,省教育厅成立组委会,由基础教育一处、基教二处、基教三处、教师工作处、信息与学校保障工作处、省电化教育馆、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等处室和单位参加。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,认真动员组织本地区教师参加本次大赛,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。
二、参赛范围和对象
本次微课大赛面向全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科研人员、教育信息化研发人员开展,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两大类,设学前教育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。全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和相关科研单位、研发机构均可参赛,中小学校申报微课参赛,幼儿园申报数字故事参赛,其他单位不限。
三、参赛内容及要求
(一)微课参赛要求。
“微课”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,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、完整的教学活动,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、方法演示、知识应用讲解,时间长度一般在5-10分钟。除了视频,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、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。微课短小精悍、生动灵活,不能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。
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《教师专业标准》和《课程标准》为依据,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,精心备课,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,设计课程,录制微视频,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。制作要求如下:
1.教学视频。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,可通过拍摄、录屏、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。拍摄是指利用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、制作加工成“微课”视频;录屏是指利用屏幕录制软件、声音输入设备,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(或电子白板、一体机等)上演示、操作、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制作成“微课”视频;多媒体软件制作是指利用动画软件(Flash、Maya、3DMax等)生成微课。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、构图合理、声音清楚,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境,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。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、作者和单位,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。视频可采用mp4、flv、wmv等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720P。
2.多媒体教学课件。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。要求围绕教学目标,反映主要教学内容,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,单独提交。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、教学评价、多媒体素材等也可单独提交。
3.教学设计。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、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,包括教学背景、教学目标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,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、学科、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。文件格式:word。
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。
(二)数字故事参赛要求。
数字故事是编写故事,把传统讲故事的艺术与信息技术工具结合在一起,整合文本、图片、视频、音乐、动画等多媒体元素,创造可视化故事或情境的数字化作品,适用于为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创设游戏、学习和教育情境。
参赛教师可根据已有的故事脚本,也可从社会生活和教学实际出发原创故事脚本,灵活选用PPT、Flash动画、视频制作、和数字相册软件等,制作成5-10分钟的数字故事。要求文字脚本完整,故事主题鲜明,展示内容生动,表现形式新颖,富有教育意义,能有效创设情境,激发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和情感体验。数字故事评审标准见附件2。
四、参赛程序和时间
本次大赛通过省、市、县三级组织参赛,分县(区)初赛、市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。初赛和复赛由各地组织评选,决赛阶段通过网络上传参赛作品,省级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。“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://weike.sneduyun.com)是省级决赛阶段的作品上传平台,也是本次大赛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,具有作品上传、评审投票、教师培训、资源推送等功能,便于各地组织培训和参赛。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:
(一)县区初赛阶段:2015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。开展各级动员培训,推送制作软件和素材资源,为教师广泛参赛做好准备。各学校制作参赛作品,以县(区)为单位开展评选,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。
(二)市级复赛阶段: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1月10日。在县区初赛的基础上,以市为单位开展评选,按照限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。
(三)省级决赛阶段:2016年1月11日至2月10日。各市推荐上传优秀作品,省教育厅通过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省级决赛,评选出省级获奖作品。
(四)表彰推广阶段:省级复赛结束后,省教育厅对省级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,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。省级获奖作品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。
五、作品报送要求
(一)各市(或单位)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数量见附件3,不得突破。
(二)全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和市、县两级教研单位或个人参赛,经市、县逐级开展评选后,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省级决赛;厅属单位、省级研发单位和个人参赛,由该单位筛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。
(三)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需上传至“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://weike.sneduyun.com)。教师在平台实名注册后,即可根据学段和学科上传作品。上传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—2016年1月10日,在此期间,省级平台将开放作品上传功能,其它时段关闭上传。请各市有序组织教师按期完成上传,保证作品有效进入省级决赛。
县区初赛和市级复赛的作品由各级自行组织评选,不在“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”上传。
(四)每个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要填写《作品申报表》(附件4),经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后,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纸质版(1式1份)报送省教育厅。市级复赛结束后,各市(或单位)要填写《作品汇总表》(附件5),将纸质版(1式1份)报送省教育厅。《作品申报表》和《作品汇总表》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六、省级评审和表彰
(一)省级决赛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按照学前教育组、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等组别,聘请国内知名教育信息化专家担任组长,并从省级专家库中按学段和学科随机抽取专家担任评委。经专家评审和小组合议评出的优秀作品,进入网络投票环节。网络投票结束后,通过评审专家全体会议确定一、二、三等奖,由省教育厅给予通报表彰。
(二)对评审出的获奖作品,将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(http://www.snedu.gov.cn)公示。
(三)我省教师参加微课大赛并获得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将记入本人档案,作为考核、晋升、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,在职称评审时等同于一项省级成果奖。
七、有关事项
(一)各市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,把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,全面动员,认真组织,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,扎实开展好初赛和复赛,通过市、县、校三级评比表彰等形式真正推选出优秀微课和数字故事作品,提高省级竞赛水平和效果。
(二)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,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省推广和共享。
(三)请各市(或单位)于9月25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(附件6)报送至省教育厅。
联 系 人:唐巾媛 029—85303224、18092383087
赵 姝 029—85303224、18700483065
赵晓声 029—62396001、13201506972
电子邮箱:snweike@126.com
官方微信:陕西微课(微信号snweike)
附件:1. 微课评审标准.doc
2. 数字故事评审标准.doc
3. 各市参赛作品数量分配表.doc
4. 参赛作品申报表.doc
5. 参赛作品汇总表.doc
6. 组织机构及联系人回执.doc
陕西省教育厅
2015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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