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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家长的一封信

发布日期:2015-10-12   阅读次数: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  夏天天气炎热,游泳成为了很多孩子的消夏方法,但是其安全性令人担忧。近期,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。2012年6月9日,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;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;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,4人溺水身亡。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,令人十分痛心。

  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周末、节假日或放学后,多发生在农村地区;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、池塘等野外水域;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,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,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;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,男生居多。

  为此,我校已多次利用主题班会、国旗下演讲对学生进行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教育。我们也要求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责任,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做到以下几点。

   一、加强对放学后、节假日学生活动的监管,教育孩子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,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。
  二、游泳必须在家长、老师或熟悉水性的成年人的陪同下去正规的、有安全保障的游泳场所,以免发生不测。
  三、游泳过程不能逞能,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,更不能互相打闹,以免呛水。

  四、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,如眩晕、恶心、心慌、气短等,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。

 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、祖国的未来。我们恳切希望家长和学校紧密联系,共同担负起孩子安全的责任,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杨凌高新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6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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